“两在两同”建新功,为群众办实事,追讨工资暖民心

2021-10-13 11: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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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永伦律所将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相结合,把为民办实事提上首要议程,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永伦律所将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相结合,把为民办实事提上首要议程,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

某工程公司(施工方)承包了某碳素公司(发包方)的防腐工程,施工方将具体劳务工作发包给了杜先生等十几位农民工。施工结束后,由于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迟迟没有结算,加之施工方公司领导层及股东结构变动,施工方即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这十几位农民工总计30多万的工资迟迟没有着落,无奈之下,杜先生等人投诉到当地市政热线,并向蒋贵斌律师求助,蒋律师了解情况后发现,由于时间间隔四年之久,加之杜先生等人文化不高,缺乏证据意识,并没有留下能够证明施工明细和工作量的直接证据,为此,蒋律师耐心引导、启发他们慢慢回忆,并指导他们向当时的班组长、工友、现场管理人员等了解、搜寻、固定可能还留存的片纸只字,形成了初步证据。

亲临现场参与三方会议

10月11日,当地政府组织三方召开清欠农民工工资协调会,为更好的帮助农民兄弟,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蒋贵斌律师不辞辛苦,奔赴千里之外,亲临现场参与三方会议,无偿为农民工朋友提供了法律咨询及谈判服务。

在协调会上,蒋律师从三方的法律关系,结合现有的证据代表杜先生等人阐明、论证了他们当年提供劳务的具体事实及施工方拖欠工资及其拖欠数额的事实,帮助政府和发包方理清了中间的来龙去脉,还原了事实真相,为当地政府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提供了基础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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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责成施工方根据杜先生等人提供的初步证据回去核实,并限期拿出意见,并建议由发包方在应付工程款范围内代付工资,为下一步达成***终清欠方案,真正帮助农民工兄弟讨回工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两在两同”建新功,是一项长期任务,永伦律所将继续坚持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用实际行动来搭建便民服务的桥梁,让更多需要援助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实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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