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华律师,男,1968年5月生,江苏省徐州市人,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法税团队负责人,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专长税务、公司、房地产等。现任徐州市盐业有限公司、江苏国力置业有限公司、江苏中闽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徐州云龙区彭城街道办事处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无罪辩护王敏诈骗贾汪信用联社巨额存款等重大刑事案件,代理胜诉公民洪某与徐州市公安局卖淫嫖娼行政处罚、海南洋浦耐基特实业有限公司诉徐州市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等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民商事案件。现为徐州市泉山区政协委员、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律师协会仲裁业务委员会主任、徐州市及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业务委员会委员、徐州市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成员、徐州市委政法委法律专家库成员、中国税务律师联盟81号盟员、法税同审研究院专家讲师、北大财税律师联盟理事。
二000年受到徐州市司法局嘉奖,二00二年、二00八年徐州市优·秀律师,二0一一年被徐州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二0一六年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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