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8 1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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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离婚冷静期”政策颁布以后,大家的很多反响纷至沓来。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申请离婚证的日期能够挽回许多岌岌可危的家庭、有效减少行政机关的压力,但也随之带来了许多新的法律风险。
曾经有一位当事人来找到我,那时是《民法典》刚刚施行没多久。她坦言,因为种种原因,自己的婚姻遭遇了很多问题,无法继续下去,准备选择协议离婚。她看到了刚刚修改的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很是疑惑,也有一些担心,而她担心的问题也真是“离婚冷静期”有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
01对于因为家暴而导致离婚的家庭
如果因为家暴而导致离婚,那么一定要审慎选择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行为,如果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意味着,这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极大地影响了家庭关系。如果被家暴者选择协议离婚,进而进入到离婚冷静期内,会面临着遭受更严重家暴的可能性,使得被家暴者不得不迎接随之而来的新的法律风险。
换言之,在以往的实际案例中,就算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了都会有家暴方继续施暴的可能性,那么在“离婚冷静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暴方可能会更加地猖狂。
02可能会存在离婚冷静期期间
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
在申请离婚的时候,也就是第·一个30天时,行政机关不需要双方拟定离婚协议前去申请,而是在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去申请离婚证的时候再去拿着双方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但恰恰是在离婚冷静期内有可能发生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能双方同在离婚冷静期内会共同梳理共同财产,协商孩子抚养权等其他问题,但如果一方极端的以报复性的方式大量消费、隐匿共同财产,那么对于另一方则会产生严重的不利后果,所以衍生出来的这一点法律风险同样值得注意。
当我们再次回过头来仔细感受离婚冷静期产生的意义,就是希望因为琐事或者没有进行妥善沟通的夫妻二人给彼此一个冷静的机会,静下心来好好感受彼此一路走来的美好时间和难以忘记的共同经历,毕竟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人海之中,相遇便是珍贵的岁月。
作者:周统宇